期刊文献+

国内贸易部明令禁止“还本销售”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最近一些省、市的工商企业对某些商品实行所谓“还本销售”,许诺凡购买本企业一定数额的商品,一年或数年后将购物数的部分或全部返还给消费者。这种做法在一定范围内和程度上已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企业的偿还能力,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
出处 《广东审计》 1995年第1期12-1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