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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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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新财务制度和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利润总额已不再等于应纳所得税额,必须通过纳税调整将税前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所得税额,这时往往会出现亏损企业有可能要交纳所得税,而盈利企业却可能不用交纳所得税。因此,在审计中。
机构地区 海丰县审计局
出处 《广东审计》 1995年第10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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