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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乡镇财政“暂付款”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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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目前普遍存在着较重债务,已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如何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债务,已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此同时,加强对乡镇债权的管理也显得十分重要。《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暂付款”科目用于核算“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和行政单位在业务(公务)活动中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设置该账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核算和管理,便于提高办事效率。但是,笔者通过近三年对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审计调查中发观,一些乡镇财政和单位在执行制度时变了样,管理混乱,“暂付款”科目无形中成了隐瞒收支,转移资金的“防空洞”。其表现主要有:
作者 奚海镟
机构地区 揭阳市审计局
出处 《广东审计》 2005年第4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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