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接2017年第1期第10页)
各文本之间的不同意见。主要争议存在于普通的转基因食品是否要强制标识的讨论上。1997年文本没有做出对普通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的要求;2001年文本以及2004年文本列举了9种对普通转基因食品的标识方法;2008年后的文本也没有要求普通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只说明了自愿标识不可以带有误导性。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17年第2期14-18,共5页
China Health Law
基金
教育部2014年基金项目"国际法框架下转基因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14YJC8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