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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保障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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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近日经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在流动人口界定、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的规定等方面作了修改。
出处 《新疆人大》 2017年第3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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