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西: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于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更有效保护、传承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对进一步推动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提升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将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出处 《新疆人大》 2017年第3期44-4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