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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历史解释的内容要点——“历史解释与历史教学”专题研究之二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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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试论历史解释的界定——“历史解释与历史教学”专题研究之一》中,笔者已指出,历史解释的对象(客体)是“人类社会过往事物”(亦即历史事物或历史现象)。历史事物(现象)往往是复杂的,包括多个要素,涉及诸多方面。那么,这些是否都要一一解释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既不可能也元必要。
作者 冯一下
出处 《中学历史教学参考》 2017年第3期7-12,共6页 Teaching Reference of Middle School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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