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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离婚,老太要分割老伴儿八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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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张丧妻后,经人介绍与陆老太再婚。老张是一名退役军官,退役后当过企业领导,和他人合资办过工厂,手中有8项财产。陆老太整天向他要钱,他有些烦,共同生活三年后,老张提出分手。陆老太说,分手可以,老张的财产她必须分一半。那么,陆老太是否有权“见面分一半”?
作者 王子琪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上半月)》 2017年第4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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