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我们不得不面临一个不争的问题:劳动力供给不足。继之而起的是,越来越多的老人退而不休,继续以各种方式从业。相继而来的是出现各种老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从业性质的界定,存在一系列的争议和问题,既不利于相关从业人员权益的保障,也不利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分担,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本文试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的身份之争略述一二。
出处
《中国劳动》
2017年第3期78-80,共3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