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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尊严”在现代法律中的地位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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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的尊严",又称"人类尊严"、"人性尊严",代表着哲学、伦理上一种将个人视为主体、目的的理论学说。按照这一观念,人的尊严不仅表征着人在自然万物中的尊崇地位,同时也意味着每一个生活于世间的个人,均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性尊严。"人的尊严"一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中被屡屡提及,那么,它在现代法律中究竟居于何种地位呢?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作者 胡玉鸿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公法研究》 2008年第1期302-322,共21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蒋庆等译,刘小枫.当代政治神学文选[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
  • 2(美)哈特(Hart,H.C.A.)著,王勇等.惩罚与责任[M]华夏出版社,1989.
  • 3(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论法的精神[M]商务印书馆,1959.

共引文献102

同被引文献188

引证文献9

二级引证文献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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