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规规章备案制度,是指依法承担报备义务的单位在法规规章颁布后的一定时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法规规章及有关材料向法定的国家机关报送备案,接受备案的机关依法对其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等进行审查与处理的一种事后监督制度。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历史,该制度在预防和制止法规规章违法失当、相互冲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截至2008年7月1日,国务院共登记和审查处理了各地方、各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38085件。其中,国务院部门规章7525件,地方性法规13309件,地方政府规章17119件。认真对它们进行研究,增强其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作用。
出处
《公法研究》
2009年第1期144-187,共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