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证处),成立于1985年,2010年按照《公证法》及司法部要求,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先后被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评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十佳公证处”、被内蒙古司法厅评为“自治区十佳公证处”。多年来,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贯彻落实《公证法》,以经济建设及社会稳定为服务重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开展公证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6年2月,被中国公证协会评为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证处。
出处
《中国公证》
2017年第2期16-18,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