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17日,刚外贸部长签发有关禁止不带法文标签商品进口的通报。通报说,发现刚市场充斥着不带法文标签的各类商品,消赞者在选购和使用这些商品过程中具有风险。为此,要严格执行刚果(布)有关进出口和再出口管理的2007年1月24日第3—2007号法律。该法律第27条明确规定,任何不带法文标签商品或服务的进口均被视为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进口饮料、化妆品、药品、杀虫剂和电子产品等。具体执法由刚外贸部竞争和反商业欺诈总局(DGCRFC)负责。
出处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
2017年第1期83-84,共2页
China Cleaning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