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起吉林省广告业,尤其长春市广告业,总是有让广告人道不完的遗憾,诉不尽的烦恼。截至2000年年底、吉林省约有广告公司1600家,全年广告经营额仅仅为5.2亿元,不及2000年全国广告经营额712.66亿元的1%。更令人遗憾的是,在2000年奥美广告,上海灵狮广告、广东省广告公司等数家知名广告公司的年度经营额都超过了吉林省,超过了这个在全国以汽车、化工、钢铁、制药、石油、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闻名的省份。这不能不说是个天大的遗憾与悲哀,也是吉林省广告业难言的尴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吉林省广告业的弱小,包括广告策划、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