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敢褒其可褒,而贬其可贬也。"这句话出自韩愈的《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笔者惊讶的是,唐朝时代的韩愈,早已为当今的广告界写下了一句最合适不过的评判准则:不但要敢子嘉奖、表扬广告的优秀之处,对其"败笔"和"臭笔",也要毫不客气的"贬"之。如此,才能促进广告作品的进步,从而促进广告人和广告界的进步。广告,艺术多子科学,创意多子规则,个性大于共性。于是,广告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注定是被人们(受众)用来褒贬的。忘掉大师们老掉牙的定律吧,把USP 之类的玩意置之脑后吧,不用担心你的观点不专业。广告本来就是用来取悦受众的。离开了受众的褒贬,广告就会"自慰"起来,故步自封起来,甚至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出处
《声屏世界(广告人)》
2003年第2期102-104,共3页
Voice & Screen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