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变部分企业被动亏损的局面,探索国有资产的多种经营形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1994年以来,大同市在部分“边、小、微、亏”国合商业企业中推行了“国有民营”或“集有民营”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国有民营的主要形式 大同市共有国合商业企业712个,其中,大中型企业178个,小型企业584个。到目前为止,实行了国有民营的企业(含门店)为633户。其中:商业企业59户,占实行国有民营企业的9.3%;供销社系统320户,占国有民营企业的50.6%;物资企业1户,占国有民营企业的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