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警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首要环节,其功能在于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遏制事件的发展。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法律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在于:其一,预警信息的发布主体应实行"谁监测,谁预警"的基本原则,以实现监测制度与预警制度的有效对接;其二,构建全面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标准体系,完善预警标准的制定程序及其动态调整机制。其三,从行政应急强制和行政应急指导两方面,构建具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后应急措施;其四,积极探索PPP模式在环境预警监测领域的适用,开展区域试点,加快推进环境预警监测社会化进程。将公众纳入会商机制当中,减少应急管理过程中"权力——权利"之间的摩擦。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27-33,共7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4ZDC029)
司法部重点课题<生态环境法律保护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4SFB1009)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