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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财铸就“豆腐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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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时任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高云,在平阳坝河平阳坝集镇段治理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工中,通过“帮忙”,收取了建筑商陈某所送的“感谢费”4万元人民币。自此,尝到了“甜头”的高云,陷入了利用手中职权收受贿赂的贪腐深渊。
出处 《广东党风》 2017年第3期67-6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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