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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不经协商企业经营者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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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总工会景双善报道从2月1日开始,乌鲁木齐市企业职工工资的分配必须通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平等协商后制定,并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合同。企业违反该项规定的,将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法人代表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出处 《工会信息》 2012年第3期35-35,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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