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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率先颁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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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江苏省制订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进行了备案和公告。采取地方标准形式,规范评价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江苏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联合省质监局,共同制订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并联合下发了贯彻实施《评价规范》的指导意见。
作者 同喜
机构地区 江苏省总工会
出处 《工会信息》 2012年第18期35-35,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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