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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设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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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崇仁县总工会拨出专项经费2.2万元,用于设立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基金,标志着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步入"有制度、有分工、有人员、有经费"的正常化工作轨道。经崇仁县三方协调劳动关系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及县企业联合会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了崇仁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基金,首批基金6.6万元。基金使用遵循"三方决策,一方操作"原则,其体工作由县企业联合会承担。该基金主要用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实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
作者 许建华
出处 《工会信息》 2012年第18期37-37,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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