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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钢集团金鼎公司进行《2013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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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莱钢集团金鼎公司工会办公室报道近日,莱钢集团金鼎公司召开《2013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苗立泉作为见证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职工方首席代表、公司工会主席孙启述主持。公司副经理郑开强受公司董事长委托,作为公司方代表出席会议。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公司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平等协商、审议通过。
出处 《工会信息》 2012年第24期46-46,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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