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殡葬用地属于土地分类中的特殊用地,是以耗费土地资源为主的特殊的第三产业。殡葬用地的供给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和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不断扩大,而可供人类利用的土地又十分有限,因而殡葬用地供给的稀缺性日益凸显。回顾我国农村殡葬制度改革的历程,"入土为安"的殡葬观念在我国农村还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遗体土葬或火化后装棺土葬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这不仅耗费了大量的财富,也导致耕地资源被大量占用浪费和严重污染。更严重的是,在耕地上修坟建墓与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存在严重的法规政策冲突。我们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村级公墓建设滞后。因此,在农村地区应积极稳妥地修建以人为本、经济实惠、村民可以就近进行祭奠活动的村级公墓。也就是,积极施行以适应社情民意为基础,因地制宜改革殡葬、完善村级公墓建设、达到节约和保护耕地为目的的殡葬改革管理办法。同时,紧紧抓住建设新农村的历史性机遇,将农村殡葬用地作为农村公共福利设施纳入统筹规划范围,在农村各地调整土地、人员、政策时将殡葬用地考虑进去。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96-101,共6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