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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特教学校教职工编靛按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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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年级学生数与教职工比例核定,当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最低班额标准时,按班级与教职工比例进行核定,每3年核定一次。保育、后勤服务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解决。
出处 《学苑教育》 2017年第8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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