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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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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本市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任何人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存放点应独立设置或与建筑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据消防部门介绍,在很多电动车火灾中,不少人员伤亡并不是由明火直接造成的,而是因为吸入了有毒烟气。
出处 《电动自行车》 2016年第12期43-43,共1页 Electric Bi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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