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类型研究是行政诉讼中一个基本理论问题。行政诉讼类型的构建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路径、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类型究竟有何区别、构建行政诉讼类型的标准以及如何构建行政诉讼类型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我们认为,以主观公权利救济为路径,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较,在法理分析的基础上,以诉讼请求为标准,构建我国行政诉讼类型不仅是科学的,也是可行的。本文从主观公权利之两分法,即防御权与受益权两个维度,构建了我国主观权利救济路径下的行政诉讼类型。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96-203,共8页
Academia Bimest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