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公安机关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更好地发挥拘留所在保障司法诉讼活动Jl^1]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优势,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合力解决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在总结、吸收部分地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7年第3期14-16,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