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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督办机制 将“阳光司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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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为适应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制定了《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公开内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阳光司法”全面开展检务公开工作。为切实保证检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了平时督促与专项评估相结合的督办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出处 《天津检察》 2017年第1期F0003-F0003,共1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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