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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丧失劳动能力者可申领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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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制定的新政,自2017年1月1日起,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含个体参保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7年第1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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