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会计准则中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满足一定的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借方确认为费用类账户。但是,确认为预计负债的其中一个条件为履行该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大于50%且小于或等于95%,此时借方的费用直接予以确认,其发生的概率大于95%,从这点上看,借贷双方发生的概率不满足一致性原则。针对这个问题,本文引入一项新的或有事项,即或有费用,当该或有费用很可能发生时,确认为预计费用,使其和预计负债相对应,待该费用基本确定发生时再转入费用类账户,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借贷双方确认的一致性原则。费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费用泛指企业各种日常活动发生的所有耗费,基于预计负债所涉及的业务性质,本文所采用的是广义的费用。
出处
《会计师》
2017年第3期12-13,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