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辅助用药(辅药)临床不合理使用问题凸显,主要表现为超适应证、超剂量、超疗程“三超”用药、同类多种辅药联用等,而“三超”则是辅药临床过度使用的集中表现。辅药临床过度使用早已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2012年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4.15.3.1B评价要素“医院每年用药金额排序前二十位的药品应与医院性质及承担的主要医疗任务相符合,无辅助用药”,对三级综合医院的辅药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出处
《云南医药》
CAS
2017年第2期178-181,共4页
Medicine and Pharmacy of Yunnan
基金
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联合专项基金项目(2015FB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