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土保持法已经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并规定了方案编报范围、编报对象、编制机构及审批机构等内容,但在监督执法实践中还是出现了生产建设单位不愿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等问题。以信阳GS置业有限公司"GS星河湾"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例,探讨基层监督执法中遇到的建设单位弄不清何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不了解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任务、目的和意义及不愿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等问题,并介绍了成功执法的经验。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2017年第4期27-28,共2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