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基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整合改革和的必要性和基本遵循出发,建议从五个方面整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立反贪污贿赂局,整合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科以及林检科和监所科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职能;设立刑事检察局,整合侦监科、公诉科、监所科和林检科的侦监与公诉职能;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局,整合民行科、以及林检科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设立案件管理局,整合案件管理中心、执法状况考评办公室、检务督察办公室、检委会办公室等职能;设立检务保障局,整合办公室、行政装备科、人民监督办公室、技术科职能。
基金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基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问题研究”(XJ2016C2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