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网络文学IP改编呈现私自改编、越权改编和肆意改编等"乱"态。网络文学非法改编侵害作者权益和产业链的良性发展,其与传统文学非法改编不同,治理时存在权利主体证明困难、侵权频繁、认定复杂的特殊。现行版权法中改编相关规定主要基于对传统纸质文学载体的保护,并不能很好地兼容于网络作品。治理网络文学IP改编之乱,应营造健康正常的网络版权环境,要增强权利主体的维权意识和客观能力,要施行举证责任倒置并加大违法追究力度,应从国家层面推行网络文学版权转让示范合同。
出处
《科技与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85-89,共5页
Science-Technology & Public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产业促进立法问题研究"(13BFX127)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2016年度重点项目"儿童文化权保障机制建构研究"(16D026)
荆州市2016年软科学项目"荆州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机制建构研究"(2016AD50-8)
长江大学人文社科培育计划资助调研产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