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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农村、农业与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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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委不能撤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户家庭经营如何与大市场接轨,加强宏观调控、综合平衡、协调管理,必须有一个部门来承担,党委不能代替,农业厅承担得了么?林业厅承担得了么?没有哪个厅局有这能力承担,非得有个农口的综合部门来承担,它就是农业委员会。
出处 《广西农村经济》 1994年第1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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