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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风险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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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金融组织,其信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国家专业银行是以人民银行甚至国家财政为其提供信用保障,才能化险为夷,确保其社会信用。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民办的合作金融组织,现在没有将来也没有国家专业银行或国家财政为其提供保障,且农村合作基金会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必须把资金不断地投放及回收。
作者 黄平宇
出处 《广西农村经济》 1994年第3期32-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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