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融水县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融水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使农民负担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当年人均负担不能高于上年人均纯收入5%的要求。据凋查统计,1994年该县农民人均负担10.68元,是1993年人均纯收入的2.37%。
作者 杨贵宣
机构地区 融水县委宣传部
出处 《广西农村经济》 1995年第6期44-4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