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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族唱法三类人才培养模式的回顾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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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建国初,围绕什么是“新中国唱法”曾展开过争论,即“土洋之争”。鉴于这种情况,1957年全国声乐教学会议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和沈阳音乐学院进行了“中西结合,以我为主”、“以原生态唱法为基础”和“以传统戏曲唱法打底子”等三类特色鲜明的民族唱法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我们运用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认识论与方法论来分析这三类民族唱法人才培养模式,发现它们在践行“对立统一”的哲理和体现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等方面,具有深刻与深远的意义。结合当前教育界所倡导的“在多元文化价值观中突出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的价值目标,民族唱法教学不仅要借鉴美声唱法,更要突出借鉴中国戏曲唱法、曲艺唱法、传统民歌唱法和众多少数民族民歌唱法的精髓,从而创造出符合当代中国人审美传统的民族特色鲜明的歌唱人才。
作者 韩勋国
出处 《汉口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34-42,共9页 JOURNAL OF HANKOU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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