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办发[2017]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7年第7期42-43,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