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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民营化”不等于“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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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里的“化”,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趋势,而不是指事物彻头彻尾的纯净,私有化是从所有权主体角度,表示从国有向私有发展的趋势;民营化则是从经营权主体角度,表示在国有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经营主体由国家转为非国家的发展趋势。显然,不能把国有企业民营化与私有化混为一谈。 所有者决定着经营权的取舍及其大小,国有企业实行民营。
出处 《中国农垦经济》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0期17-17,共1页 China State Farms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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