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1998年第5期32-33,共2页
Journal of Central Leadership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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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艳芳.论我国现行行政判决形式的缺漏及完善[J].时代法学,1999(4):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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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戴勇才.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行政处罚的变更权[J].现代法学,1998,20(1):28-31.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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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忠斌,刘曙军.现行行政判决形式的不足与完善[J].人民司法,1999,0(7):52-54.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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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集成.论我国行政判决制度的三大缺陷[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5):73-76.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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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潘昌锋.试论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性及其完善[J].法律适用,1997(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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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潘昌锋.论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性及其完善[J].人民司法,1997,0(10):37-39.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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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朱霞.行政诉讼的判决形式之比较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7(5):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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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潘昌锋.试论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性及其完善[J].行政法学研究,1997(3):67-71.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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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葛治花.论行政诉讼法的完善[J].运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20(1):69-71.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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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崔胜东.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J].法治研究,2007(12):20-24.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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