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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的法律适用及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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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的法律适用及立法完善曾芳文我国刑法典第167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
作者 曾芳文
出处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1996年第1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Central Leadership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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