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代职官俸禄制度,经历了初设、调整确立与逐步衰落的过程。辽太祖、太宗时期,已经设立了职官俸禄制度。辽代朝官的俸禄由国家按月发放,有钱、实物两种。而地方官吏的俸禄最初由百姓的赋税中支出,统和十六年开始由国库支给。地方头下官的俸禄,由隶属头下州县百姓的租税中支给。辽朝职官俸禄,除了俸钱之外,还有獐鹿、俸羊、米麦等实物以及不定期的赏赐。此外,辽代官员既有食邑又有食实封,食邑应是虚名,而食实封则是所得封户的赋税。官员致仕时,朝廷给职官迁升官职,并配给相应品级的俸禄,有的还配傔人。辽代职官俸禄制度上承唐制,下启金元,是中国古代职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研究辽代职官俸禄制度的创立、发展及其演变,对于今天的制度建设也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67-173,共7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ZS034)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术名家自由探索计划(201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