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改革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为破解宅基地的粗放利用和闲置难题,理论界开出的药方高度趋同,即希望通过一系列法律和政策建构起物权化的宅基地制度,为推动宅基地交易创造条件,其实质是权利产权命题。高度市场化的改革话语忽视了宅基地制度的体制面向,有悖于作为地方性知识的地权制度安排,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基于法社会学的视角,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不宜走高度市场化路径,应该在改革试点中慎重推进。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40-144,共5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宅基地权利体系重构及其运行机制研究”(14BFX086)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点建设项目(2017XWD-S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