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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案抄袭”必须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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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璐在齐鲁网撰文认为,近年来,政协委员不认真履职,提案草草应付了事甚至抄袭现象屡见不鲜。对于本应该认真完成的工作匆匆应付了事甚至抄袭他人内容,本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如今这种行为公然在政协会议上登堂入室,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众所周知,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能够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是极少数,“特殊身份”特殊在所肩负的责任重大,所承担的社会期待重大,而这种抄袭提案的行为更是与委员身份格格不入,甚至严重损害了委员形象。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7年第4期80-80,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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