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谈判》是一门实践性法学课程,在高校的法学教育中有着属于自身独特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以及不可替代的重要性。而在课程的实践教学中出现的该课程重要性被忽视,教学资源投入较少,师资匮乏;不够科学、规范的教学目标和内容的设定;设立实践教学基地形式化严重以及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已经严重制约了《法律谈判》课程教学的实效。本文提出些许完善建议,以期更好的实现该课程的实际效用与价值,真正帮助学生学有所获。
出处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129-132,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Colleg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