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我国将进一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放宽投资准入标准,加快自贸区建设。2014年中韩、中澳自贸区逐步完成实质性谈判,中美BIT也重启谈判。对此,中国同意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模式与美方进行后续谈判。我国以往采取"正面清单"和准入后国民待遇的模式,此次转变有利于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秩序新规则,不断提升参与度和话语权。然而,负面清单为我国带来经济发展新机会的同时"国家安全"成为其制度完善所不可回避的话题。负面清单模式下,我国外国投资安全审查机制存在的问题,应当借鉴国内外实践和相关理论予以完善。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69-72,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