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仲裁的手段追索文化财产是一种更加开放和灵活的解决方式。仲裁解决文化财产返还争议具有经济快捷性、程序灵活性、内容保密性、争议解决有效性、承认执行便利性的优势。仲裁解决文化财产国际争议有两种路径:一是以PCA为依托建立文化财产争议仲裁庭,二是以UNIDROIT为基础建立专门的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仲裁庭。这两种路径各有优劣,但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可以设想未来依托UNIDROIT建立文化财产国际争议仲裁庭。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11-115,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