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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规范学生行为”实在是“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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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督促学生改掉身上存在的毛病,逐渐提升自己的学业成绩是教育工作者的份内事。初中一年级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经济上尚未独立,如此将“经济杠杆”引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除了涉嫌教育乱收费外.也侵害了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利.就像保证金额度也分三六九等。怎能不在学生幼小的心灵里栽植下负面种子呢?
作者 樊树林
出处 《甘肃教育》 2017年第5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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