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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官司中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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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是决定当事人胜诉与否的关键。在追索欠薪的诉讼中,证据同样举足轻重。下列案例,或许就能让人了解到其中的一些得与失。
作者 颜梅生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7年第3期16-17,共2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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